
《醫‧藥‧人》 第 95 期
埋沒良心與草菅人命
如果說,把三聚氰胺加在奶類食品內是埋沒良心,那麼製造不良藥物算不算是草菅人命?
藥物事故由來已久,打錯針、派錯藥,社區藥房沒監管,非法售賣處方藥物在有關部門眼開眼閉下明目張膽地進行。
政府秉承一貫宗旨──以不萬應萬變。
我們實不願在衛生署窮於應付市民及傳媒時落井下石,眼見各部門主管頻頻出來解畫不能圓其說,可知死者已矣,於事無補。
但是,病人為治病服藥,卻因服藥而死,試問情何以堪?
其實,除了病人,醫生及其他醫院診所,甚至醫管局也蒙受其害,除了儲備了有問題藥廠藥物不能使用而需要作大幅報銷外,往後用藥不免受病人懷疑。
藥物事故的爆發,又一次引證了政府「不死不理」的態度。冧樹若不是死了個學生莊頌賢,不會有唐司長被委任為管樹大隊長;迷債事件若不是雷曼苦主要生要死要自殺,也不檢討四十多年不受管的金融制度。今次藥物事故死了七個病人,受害病人無數,若仍不能喚起政府「改過自新」的態度,身為市民,對這個政府真的再難有任何期望。
希望政府吸取教訓,能夠虛心納諫,不要短視於區區幾年任期,為市民真真正正做點實際的貢獻。若是任由事件不了了之,把病人的生命置於危地,何異於埋沒良心和草菅人命的奸商?
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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