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勞永樂(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傳染病專科醫生)
《醫.藥.人》 第 85 期
月前香港發生性工作者連環被殺案,才引起一陣社會關注的漣漪。但警方緝兇歸案之後,社會又當這群鳳姐「透明」,歧視再起,甚至遭人揶揄「食得鹹魚抵得渴」,彷彿說,她們遭受被劫、欺凌,甚至賠上性命,也應在預計之內。
早前,有「一樓一」女士到我辦事處投訴。她最近轉區營業,但開始不久,便遭有背景人士恐嚇,人身安全受威脅。報警求助不但沒有獲得半點保護,反而招致大隊警察找上門,要調查當事人有否進行不法勾當。四名掃黃組及四名軍裝警員,擾攘一番,臨離開時,帶隊阿Sir更囑咐女事主盡快結束營業,離開他的環頭。
社會縱容欺凌鳳姐
一時間,投訴人變成疑犯,雖沒發現罪證,也成為被逐的不受歡迎人物。既受有背景人士威嚇,還要再捱背景更強的阿Sir官威,這是鳳姐生涯寫照。
警察以管理治安、打擊社會不良風氣為由,巡查、放蛇為手段,魚肉全無還手之力的「一樓」中人,並非罕見;飽「食」不付鈔,亦時有傳聞,但鮮有曝光遭懲處。
警察如此濫權,是受社會縱容。「一樓一」的存在,確實可引起街坊鄰里不便,區議員帶市民上街,要求驅逐性工作者已是司空見慣;而且,社會對性工作者道德批判者多,着緊保障小眾生存權者少,結果,對鳳姐困境,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總之,以最原始,最粗暴,只照大多數人意願,不理小眾死活的取決來處理問題。法治精神要則,是保障弱勢小眾,免受多數暴政打壓,但這原則並未應用於性工作者身上。
四條人命之後
自以為寬宏大量的立法者,以為炮製「一樓一」安排,便已平衡大眾與小眾利益,功德無量;更有了迴避再闖禁忌的借口。
四條人命的代價,把問題放到社會無法迴避的位置。迅速破案是警方本分,但只是政府責任的起點。現在該是實事求是,承認現時法例不足,一方面無法滿足大眾的道德、治安訴求;另一方面,性工作者除受盡不必要欺凌外,更長期被迫在缺乏安全保障的環境工作。
社會人士須承認,縱使嚴刑峻法,亦無法取締這最古舊行業,空談道德只是迴避問題,最好方法就是誠實面對,用愛心、用體諒,多用想像力克服困難,共謀「過得人,過得自己」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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