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蘇曜華(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
《醫.藥.人》 第 92 期
自從殖民地政府在1959年由華民政務司起,至今日的社會福利署,專責福利事務 近五十年,但,香港仍未有一套整合的老人政策。
由於人口老化,年青有工作的人士需要擔負的責任將會更重,香港的長者服務亦會面臨重大的挑戰。加上本地的經濟已經走上成熟期,下一代的工資預期不會有今日的高,因此我們有責任及早籌謀未來安老服務的定位、融資的辦法。若仍然把問題留下交由下一代去解決,這是不負責任的施政,情況就如退休保障的問題。當年,若政府能更早實施強積金,今天的長者就可以更有錢,可以選購自己喜歡的安老服務。相對地,私營市場因為顧客群的要求,從而提供更佳的服務,而不需要出現今日的情況 ── 絕大部分的服務由非牟利團體所提供(非牟利團體的資源又絕大部分是由政府資助)。
協調公私營
至於醫療方面,很多關乎長者的服務都是在醫院覆診,而未能把長者轉介到社區的基層醫療作跟進,而且公私營的不協調,導致公營系統負擔沉重,使病人的輪候時間變得漫長。
社區健康中心是一個值得支持的方向,把病情穩定的病人由醫院轉介到社區跟進,可解決病人在公立醫院排期過久的問題,使病人較以往頻密地覆診,確保病人獲得最適切的治療。社區健康中心可聘請私家醫生作主診,同時亦可聘用醫院管理局的醫生作兼職,好讓公營和私營醫生有更多的交流。另一方面,在醫院工作的醫生因為不再需要應付大量的專科門診工作,可以更加關顧住院及病情複雜的病人,且可以為準備出院的病人制訂未來的治療策略給予將來為病人跟進的社區醫生作為參考。
藥物方面,建議由政府包辦。在指定的藥房配出藥物看似要政府支付更多,但不要低估集體購買、集體議價的能力,到時整體的藥物支出必定會減少。而且,若病人願意及有能力的話,醫生可以處方藥物名冊以外的藥物,政府甚至不需付出分毫。
社區健康中心的角色
社區健康中心可為區內的長者提供支援,使長者減少住院或再入院,而不同的非牟利團體應該在區內整合協調,減少及避免提供相同的服務,並且應有一位特定的義工處理該小區的長者事務。例如陳婆婆需要找人陪診,該社工就會找尋合適的人選幫助陳婆婆,協助婆婆生活所需。
為使該社工能夠保留在崗位上,同工不同酬的問題必須解決。透過整合社會工作不同的單位,雖然工資增加,但避免了不必要的競爭,減少資源浪費,一加一減是有機會做得到的。
安老不容緩
今日的局面是不同的單位為了增加收入,不斷地想出新的概念、新的服務,但政府的資源是否用得其所?
文章的論點可能太過社會主義,但如果強積金能早十年推行全民退休保障,今日的長者就更富有,可以選擇更佳的退休生活,市場早就可以百花齊放,而不需要太過依賴政府。
現時我們若不把握時間,跨越各政策局制訂出一套從長者角度出發的政策,到2030年時,每三個納稅人就要供養一個長者,對下一代而言是一個沉重的包袱。
先整合再出發,希望合理地運用有限的資源,解決未來的安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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