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勞永樂(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傳染病專科醫生)
《醫.藥.人》 第 109 期
中學生於學校早會當眾跳樓,血淋淋倒斃在老師和同學眼前。死者父親怪罪學校,誓言追究到底。又有評論指校方把死者標籤為「問題學生」,並有意無意間孤立他,企圖令他知難而退,以維持學校成功形象,甚至指有人認為他因精神病發而自殺,乃讓大家脫罪云云。
死者患了思覺失調(或稱精神分裂),乃屬經嚴肅診斷後證實的重性精神病;校方甚至要每天直接監察他服用治療思覺失調藥物後,才准予上課。若說學校處理不當,乃事後孔明。
我反而會問:一家普通中學縱然願意盡最大努力,究竟是否有能力照顧這類學生?患病學生有妄想,視自己是神、是狼,被人類出賣,關進精神病院,失去自由;但有關當局卻在「讓精神病患融入社區」這偉大鮮明旗幟下,漠視患者病徵雖明顯未受控制,卻強行要他天天回到一處令其提心吊膽的環境,悲劇由此而起。
精神病人不融不合
回到社區,他能投閒置散嗎?
於是,又在「融合教育」的偉大鮮明旗幟下,入讀一所普通學校接受普通教育。上學對他有教育作用和實質幫助嗎?家長懂嗎?老師懂嗎?社工懂嗎?若學生的妄想未受控制,根本不宜上學,但社會如何照顧他?若父母整天為口奔馳,看顧不了,難道就讓患者長期住院?
因此,讓精神病患融入社區,過正常生活,接受正常教育,雖屬良好願望;但必須輔以比讓病人長期留院更多資源,方能讓他們受惠,以及保障社區安全。若無法為患有嚴重精神病的病患提供24小時貼身支援,勉強把他們送回社區,就是離棄,不獨對改善他們病況毫無幫助,更可能為更大慘劇埋下伏線。
融合教育的長篇悲劇
然而,流血悲劇惹人關注,但在融合教育下的不流血長篇悲劇,卻一直在香港學校系統中上演。
實施多年的融合教育,把學障兒童(包括智障、過度活躍、自閉、弱聽、弱視、讀寫困難等)安排到普通學校受教育,旨為讓這些兒童跟其他孩子在同一環境學習,以便日後更易融入社會;且讓孩子不分彼此交往,藉此消除歧視。
惜教育當局縱有良好意願,卻不等於學障兒童必然受惠,皆因學障程度不一,部分情況較嚴重者根本不宜接受融合教育。有前線教師跟我說:「有女孩入學時只知望着他人不停笑,六年後離校時亦是如此,半點東西也沒學到。」教師曾游說家長把囡囡轉到特殊學校,卻遭家長拒絕,更向校長投訴老師歧視。教師自此不欲多言,任由學生笑下去!
面對現實作檢討
學障子女勉強在普通學校上課,往往是家長不願意面對現實。學校遵照政府教育政策收錄這些學生,因而獲得額外資源,但卻未必能提供與特殊學校等同的專門及密集訓練。結果,兒童錯失最佳受訓機會,及至家長發現子女並未在融合教育下受惠,已平白浪費大部分免費教育的時間。
是故,政府必須科學地分析融合教育的成效:究竟學障兒童是否比在特殊學校受教育的成效更佳?究竟照顧學障兒童的普通學校,其他學生的成績及表現是否比沒有照顧這些學童的普通學校更差?老師在照顧學障兒童的普通學校任教,工作滿意程度、流失率、健康狀況等,是否比其他學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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