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李幗兒(足病診療師)
《醫.藥.人》 第 110 期
對於足部,香港人最熟悉的應是「腳底按摩」,至於足病診療學則相當陌生。足病診療學又稱足部醫療,在香港的醫療架構內已有二十年歷史。但對比英美等地,香港的足病診療學可說起步相當遲。
足病診療學(Podiatry)是一門診斷及治療下肢及足踝的專科。事實上,足部疾病早於西元前已有記載,在埃及古代文獻紙沙草紙上,有記錄古人如何形容厚繭、雞眼及其成因(通常因鞋子太窄引致腳趾關節出現的厚硬皮膚)和利用小手術去除厚皮從而治療雞眼。當時甚至有削皮刀的發明,可以稱得上是現今手術刀的始祖。在7世紀拜占庭帝國時期,Paulus Aegineta醫生(著名《醫學百科全書》「Medical Compendium in Seven Books」作者)定義雞眼為「像釘子的白色圓形物體,在身體任何地方也可以產生,在足底及腳趾特別常見。突出的部分可用手術刀或浮水石去除,厚繭也可用此方法去除。」(當然,現代醫學指出厚繭及雞眼大部分是由於長期磨擦、壓力點等而引起,相信身體其他不受壓的部分出現「像釘子的白色圓形物體」或許是其他皮膚病,如疣等等。)
百年發展歷史
足病診療學於歐美、澳紐等西方國家十分普遍,筆者選出歷史較久的英、美兩地給大家介紹一下。
舊英國上流社會的風潮
16世紀,由於梅毒廣泛流行,是時除了缺乏有效的醫療服務外,部分醫療服務更拒絕醫治有類似病徵的病人。因此,人們便開始尋找另類的治療方式。英皇亨利八世在任期間,國家通過給予牌照予任何從事傷口相關的銷售及治理方案的治療者。其後,這些原本治理厚繭及雞眼的治療者出版了關於皮膚病的典籍,不過,由於當時足部疾病如厚繭、雞眼、疣等不被視為正式醫學,所以典籍亦沒有受到重視。到17世紀至18世紀,英皇威廉三世(William III of England)有御用的治療師,而足部的治療亦開始在上流社會被認同及流行,有的治療師年薪更高達50金幣。在20世紀,隨着醫學知識不斷更新及增長,有些治療師試圖建立協會,從而保護足部診療這個行業,及可以避免行內質素的參差,更希望政府能夠通過立法或法定醫療機構,認可足部的疾病為醫學教育的一部分,或醫科的旁支學系,而任何人想成為足病診療師,必須通過某種文憑或證書來獲取資格。最終,於1919年,英國倫敦設立了首間足科教學醫院(London Foot Hospital)。
現時英國有十三間認可的大學提供三至四年的大學學士課程,成功完成認可學位後才可向英國足病診療師協會註冊及英國輔助醫療專業管理局註冊,後者的註冊是從事政府醫療機構(National Health Service)的必須資格。執業足病診療師可使用局部麻醉藥進行腳趾甲及一般軟組織的小手術,及處方某些藥物。若想攻讀足病診療外科專科,則需要透過研究生深造課程、醫院實習及考取公開專業試來獲取資格。
在美國等同醫生
第一個足病診療師協會在1895年於紐約成立,其後1911年,首間足科教學院成立,即現在的紐約足病醫學學院(New York College of Podiatric Medicine)。美國足病診療學是醫科的專科,與醫生、獸醫、牙醫等都需要一個合資格醫學預科學士課程證書及醫學入學試才可申請,畢業後還需駐院實習。深造研究生課程包括外科、骨科等。合資格的足病醫學博士(Doctor of Podiatric Medicine)申領牌照後可進行足踝及足部手術,處方權限與一般醫生無異。
除了外科,糖尿足保肢及傷口護理、兒科、運動醫學和法醫學都是足病診療學其中的專業分科。
在香港歷史逾二十年
足病診療於香港公營醫療服務史上有超過二十年歷史,是隸屬於專職醫療部門(Allied Health Department)的其中一科,求診者需由醫生轉介,作進一步的足病診療評估。服務對象由小孩至長者、辦公室人員至專業運動員、急症室求診者至慢性病患者,甚至孕婦、需要長期站立工作的服務員等等,都可就其足患到足病診療部作檢查治療。足病診療師會根據患者的臨床檢查結果、身體的健康狀況、日常生活習慣及活動性質、工作需要及求診者的意願,作出短暫及長遠的治療方案,訂下合適及可達至的目標。
在香港,足病診療師是其中一個毋須進行法定註冊的醫療衛生專業之一(如心理學家、營養師、言語治療師等等相同)。雖然毋須法定註冊,執業的足病診療師卻必須持有足病診療學、足病醫學、足病學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並符合資格向英國輔助醫療專業管理局註冊或在美國申領牌照或具備同等資格。由於香港並無足病診療師培訓,除了海外招聘外,醫院管理局亦會不定期設有一項足病診療師培訓贊助計劃,保送學員到海外接受專業培訓。
認識足病診療師
對上一次有關全港足病診療師的衛生署官方統計是2005年有關醫療護理人員人力統計調查。調查指出,截至2005年3月31日,涵蓋機構總共聘用31名足病診療師(26名全職及5名兼職)。涵蓋機構的定義是指政府、醫院管理局、學術機構、資助機構與私營機構。而根據政府統計處2009年底人口統計的臨時數字,香港人口達700萬。粗略計算,香港的足病診療師對人口比例大約是23萬對一個足病診療師,相比於美國2萬對1及英國4000人對1,差異可說相當大。而且,美國與英國對足病診療師的需求已處於不足的狀態,香港則更見缺乏。
現時,香港坊間有很多「足部治療師」、「足部矯形師」、「足科矯形師」等等,其實並不是足病診療學的一種,這些「治療師與矯形師」不被香港醫院管理局認可,市民選擇足病治療時,必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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