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勞永樂(醫學界立法會議員)
《醫.藥.人》 第 15 期
近期日本爆發減肥食品中毒潮,但瘦身食品在香港仍大行其道。結果,香港經濟雖持續不景,但纖體減肥產品的銷售卻成了逆市奇葩,賣個滿堂紅。
高薪禮聘明星、名媛擔任瘦身纖體減肥產品代言人,聲稱「連續60日食可減6至8公斤」、「35日可減兩公斤」、「同時可減體重、脂肪及膽固醇」;加上配合種種特別效果來展示女性「最完美」體態身段的宣傳廣告,怎不教全城燕瘦環肥的女士動容,艷羨不已,爭相仿傚?
我為瘦狂
一眾女士「我為瘦狂」幾達瘋癲地步,遭「看不過眼」的香港中文大學中醫中藥研究所管理委員會主席梁秉中教授公開炮轟,直言從醫學角度看,絕對沒有一種藥物或食品可以如此「萬能」,同時做到這麼多功效;並直斥這些瘦身產品的標籤宣傳無疑是「視醫學基本常識如無物」。事實上,不管男女,不同時代對美有不同的解讀。以現代而言,女性美的格言是纖瘦、美白;男性則是擁有濃密的頭髮,良好的性能力。男女瘋狂追求美的風氣成了一條商業出路。
隨著全球經濟發展及部分先進地區日趨富裕,西醫藥發展在最近十年起了很大變化。資金雄厚的世界主要科研製藥廠,由過往專注開發治療頑疾的藥物,轉向提升人類「生活素質」的產品。例如治療肺結核、瘧疾等傳染極高的疾病,在過去十年幾乎沒有新藥面世;反之,生髮藥、陽痿藥、減肥藥卻不斷推陳出新。在利字當頭下,以及「病態美」席捲全球發達地區,導致科研製藥開發出現不健康發展的趨勢。
健與美必須共存
管誰都知道,最有效的減肥方法始終是堅持運動及營養均衡,沒有一種瘦身食品可令人在短時間內達至減肥效果。目下富裕社會在鋪天蓋地的商業宣傳攻勢下,市民早已將一些最基本的健康常識拋諸腦後,他們盲目追求的不過是一種膚淺、似是而非的「病態美」。
目前有關健康食品的監管仍在討論階段,暫沒有特定的法例規管有關食品。《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指明出售之食物必須適合人類食用,但對「健康食品」並未有特定的規管。而《藥劑及毒藥條例》只監管有關產品不能未經註冊而含有受管制西藥。《不良醫藥廣告條例》亦只監管產品對某些疾病療效的聲稱。
當下政府除了因時制宜,及早制訂有關監管法例,尋求改善之餘,亦要加強公眾健康教育。但市民亦要負上個人責任,吸收正確的健康知識,以便作出明智的選擇。
筆者奉勸讀者:為個人重建一套真正「美」的觀念──健與美必須共存,沒有健康就沒有美,免被排山倒海的商品宣傳所蒙蔽,最終賠上金錢和健康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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