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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使用雌激素
很多女性追求美容豐胸,常吃一些抗衰老或是防衰老保健品,這些產品很可能添加雌激素,雌激素或可令皮膚保持年輕,亦有增加子宮肌瘤、乳癌及其他子宮疾病機會。
養腎如養命
中醫認為腎臟可決定人的壽命,養腎就如養命,平日飲食注意不要進食傷腎食物,高鹽及油炸食品含高鹽及高磷,都不利腎臟,此外,功能性飲料亦會增加腎臟負擔。
番茄天然抗氧
番茄生吃熟吃都具有極高營養價值,且是天然抗氧化劑,有提高蛋白質消化,減少胃脹食積的功效,血清中番茄紅素的含量比較高更可減少胃癌和消化道癌的機率。
藥物廣告 不能盲目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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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蘇曜華(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
《醫.藥.人》 第 136 期

大家有否發現,最近口服降血糖藥物及降膽固醇藥物的廣告就如雨後春筍,無論於巴士車身,抑或地鐵燈箱都不難看到。為甚麼這類廣告最近才出現?在藥物廣告方面,香港其實有甚麼規範?

  在香港,醫藥用品廣告的內容是受《不良廣告(醫藥)條例》所限制。《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禁止為藥物、外科器具或療法發布廣告,宣稱可以預防或治療某幾類疾病或病理情況,其中包括糖尿病、心血管系統疾病等,目的是為免市民自行不當地使用藥物而損害健康。因此,過往藥廠的廣告若涉及條例所載的疾病都不會直接提及藥物的名稱(Brand Name),以免觸犯法例。既然有法例禁止治療包括糖尿病在內的藥物發布廣告,那麼上述的口服降血糖藥物及降膽固醇藥物廣告不就是犯法嗎?

不良廣告空子多
  一直以來,《不良廣告(醫藥)條例》存在不少灰色地帶,斟酌的地方主要是廣告上的字眼是否有「預防」或「治療」的意思。然而,於本年六月正式生效的《不良醫藥廣告(修訂)條例》則有如賭波合法化,為某幾類藥物的宣傳畫出一條清晰的界線,給予藥廠合法宣傳健康聲稱。
  《不良醫藥廣告(修訂)條例》的立法原意其實在於規管「口服產品」,因不少「健康食品」的某些「健康聲稱」是不受既有的法例規管,公眾對此一直十分關注。在新修訂的條例下,某幾類健康聲稱是可接受的。例如為調節血壓、血糖、血脂的藥物發布廣告,可用「供關注血壓/血糖/血脂的人士服用」等健康聲稱。由此可見,對於原本已不受規管的健康產品來說,此條例的確是為相關產品多加了限制;可是相對原本已受《不良廣告(醫藥)條例》規管的藥物,廣告的發布毋疑是多了一重鑽法律空子的罅隙。

醫生瓜田李下惹嫌疑
  除此以外,藥廠邀請醫生在媒體上(包括報章及電視)做宣傳,雖然表面似是推廣健康教育,但由於醫生跟藥廠「關係特別」,瓜田李下,公眾會覺得該醫生在用藥時,未必會作出最佳的選擇。現時的私家診所,醫生除了診金收入外,還有藥物收入。若某品牌藥廠跟某醫生特別稔熟,給予醫生的藥物入貨價格會不會較為相宜?會不會因此而驅使醫生偏好使用某一品牌的藥物?病人權益因此而被忽略?
  《不良醫藥廣告(修訂)條例》生效之後,大大增加了市民接觸此類藥物廣告的機會。然而,因為廣告上的資訊並不完整,加上市民並非藥物專家,故此必須小心處理藥物廣告上的資訊,不應盲目盡信廣告。而且,市民不應過分受廣告影響而要求醫護人員處方相關藥物,因為醫護人員要考慮病人本身的病情、藥物的特性和副作用去選擇適當的藥物。當然,市民可向醫護人員查詢廣告所介紹的藥物是否適合自己,再一起討論治療方案。
  藥物並非普通商品,若單憑廣告的資料來選用,容易引致誤用,對身體的傷害實是非同小可。大家要謹記,藥物廣告只能當作參考,並非讓大家取得藥物資訊的主要渠道,有關藥物的疑問應向藥劑師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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