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蘇曜華(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
《醫.藥.人》 第 144 期
上期談及香港人生活忙碌急促,加上愈加關注身體健康,很多時都會買些醫療保健產品」或「輔助療法」作為補充劑。
健康是無價寶。近年五花八門的「醫療保健產品」和「輔助療法」(Complimentary Medicine)如雨後春筍充斥市場。例如一些天然草本或非草本保健產品,除列明內含有益成分,還標榜如何「促進新陳代謝」、「維持某系統健康運作」,甚至「紓緩不適」,令保健品跟基於研究實證的傳統藥物(Conventional Medicine)間的界線開始模糊。
保健品效用成疑
由於保健產品的有效成分、效用實證大多仍很有限,當中許多(除含維他命及其他指定成分而必須註冊外)皆不經《藥劑業及毒藥條例》(Cap. 138)註冊成藥劑製品出售,因而未受該條例規管。但現時衛生署亦已積極執行《不良醫藥廣告(修訂)條例》(Cap. 261),規管這些漸趨流行的「口服製品」(Orally Consumed Products),即以藥丸、膠囊、藥粉等非日常攝取形式服用的營養保健成分。該條文除如以往訂明不得聲稱一些心臟病症、內分泌、生育、抗腫瘤等療效,及限制說明在各類身體機能系統的療效時的字眼,還限制此類產品的包裝說明,如「此產品或有助穩定血糖或血脂」,避免產品缺乏實證而誤導療效,為市民緊守法律大關。不過「你有張良計,他有過牆梯」,保健產品商眼見執法日嚴,多加「用腦」把字眼修改得模棱兩可,就像「促進心血管健康」、「維持頭髮健康生長」、「活動自如一身輕」等,市民無從思索真確性。
保健品不能取代藥品
那麼,應如何判斷眼前的保健品是否適合自己使用?首先要了解產品的詳細療效和科研實證性質,以免一廂情願「解錯」產品療效。例如市面的奧米加3脂肪酸魚油產品,對高血脂(三酸甘油酯)和曾心臟病發的人士療效實證最多;「護髮產品」多是毛髮生長所需的維他命及養分,可維持毛髮健康生長,但不見得可解脫髮人士燃眉之急;「褪黑激素」(Melatonin)主要幫助長途機程後生理時鐘重新調較,以減輕生理時鐘分泌紊亂導致失眠,如長期受失眠困擾應諮詢醫護人員。另外,即使不同產品的有效成分相同,由於取材天然,成分純度和吸收情況也會因應廠商生產規格有所不同。歸根究柢,保健品最多只能輔助藥物治療,不應以其取代藥物。
此外,需服用長期藥物的市民,也應多留意保健品與正服用的藥物有否相互作用,因這會影響藥物療效。靈芝等補品不宜於需服用抑制免疫力藥物或類固醇期間使用;正服用薄血類藥物的人也應小心使用魚油產品。如正懷孕或授乳,也要避免一些可能經胎盤或母乳授予小孩的保健品。總之,選購保健產品時,將其當成藥物多考慮自身情況,如有疑問,歡迎諮詢藥劑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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