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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也有生存權

  香港地小,人與車爭路,人與人爭地,人與其他生物爭居所。
  因為地太小了,所以牛不允許生存,稍為阻路就被車撞了,且不顧而去,也不犯法,似乎是牠阻了路,合該被撞死。
  人自封為萬物之靈,更自以為只有人的生命才可貴,其他生命不該、也不必受到尊重。
  世界自然憲章說:「每種生命形式都是獨特的,無論對人類的價值如何,應該得到尊重」。事實上人類已經霸佔了地球大部分資源,留一點空間予其他生命又何妨?當我們投訴住的劏房太擠迫時,有沒有想過,小小的相思住在比劏房擠迫百倍的鳥巢,岌岌可危地,為未來廣闊的天空努力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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