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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愛‧不遂

  如果有個老闆對女職員說:「對你有好感」,相約下午茶,更邀約北上按摩。
  種種行動構成的若不能算是「追求」,也應等同「有意親近」。
  可惜,流水有情,落花無意,老闆一氣之下,怒炒女職員。
  以上情節發生在現任立法會議員甘乃威先生身上。
  本來貴為老闆,喜歡炒誰就炒誰,容不得旁人說三道四,但甘先生是用公帑辦事,他的大老闆是選他的選民,故此炒人就得向他的大老闆交代。
  甘議員解畫時,堅持「有好感」,沒「求愛不遂」。政客最好玩弄文字,甘先生的演詞或可解讀為沒「求愛」,卻肯定有「不遂」,「不遂」老闆意旨當然就得執包袱。
  把妻女搬上檯是更低劣的手法,這邊廂向女職員示好(甘乃威自己承認),那邊廂把太太拖出來示威(傳媒有相為證),利用身邊的女性打溫情牌,甘先生,你當你個老闆是白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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